清華大學起訴清華幼兒園 正當的商標維權還是濫用訴權?
近幾年清華大學在國內發起了多起訴訟,在江西批量起訴14家“清華”幼兒園,對許多普惠性幼兒園索賠50萬元,這是正當的商標維權還是濫用訴權?
顏三忠:清華大學批量起訴“清華”幼兒園,是在依法維權。據有關查詢結果,全國共有401家組織或企業的名稱含有“清華幼兒園”字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對于知識產權的重視和保護,是一道必須邁步過去的“坎”。從這個意義上看,清華大學這一行動是一場有意義的公眾普法。我認為通過司法公正審判,能夠給商標權正確使用確定合理邊界。
熊進光:清華大學取得了商標專權,要防止清華或者清華大學這樣的商標被濫用、泛化,通過法律、維權的方式來維護商標專用性,這是正當行為。如果對方屬于善意侵權,清華大學要求賠償50萬元,可能就面臨維權的正當性問題。清華大學畢竟是一所公立大學,并不是通過索賠的方式來取得經濟利益,更多的是要體現通過法律訴訟的方式來阻止侵權行為,防止清華大學這個商標專用權被泛化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