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商標轉讓要多久?
商標轉讓流程一般需要8-10個月左右的時間。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是可以轉讓的,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國家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文件到發出轉讓受理通知書的時間為1—2個月;
自收到轉讓受理通知書起4—6個月時間,國家商標局對提出轉讓的商標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后刊登核準公告并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