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類商標轉讓流程是怎么樣的
第二類主要包括顏料、染料和防腐制品。 本類尤其包括: ——工業、手工業和藝術用顏料、清漆和漆; ——服裝染料; ——食品和飲料用著色劑。 本類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人造樹脂(第一類); ——洗衣和漂白用上藍劑(第三類); ——美容用染料(第三類); ——顏料盒(學校用文具)(第十六類); ——絕緣顏料和絕緣漆(第十七類)。
第二類商標轉讓流程是怎么樣的?
1、簽定《商標委托購買合同》并支付購買定金,提供受讓人資料(公司年檢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收到受讓人資料后,辦理商標公證及簽定轉讓過戶所需相關文件。
3、公證完成后,向購買方傳真或電郵該商標的注冊證書及公證書等文件,購買方確認后付清商標余款。
4、收到全款后,寄出商標注冊證原件、公證書原件等文件至購買方,并將雙方簽字后的申請書、委托書報送國家商標局。
5、國家商標局在3個月內同時向轉讓、受讓雙方下發該商標轉讓申請的受理通知書,10-12個月下發該商標的轉讓核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