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應對商標撤三申請
我們常說的“撤三”,也就是“撤銷三年不使用”,即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法》條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相信不少商標權人都遇到過與撤三相關的問題,今天,世標網小編就該如何應對撤三提供以下幾點建議。
1,對商標進行商業性使用。
對商標進行商業性使用,是指在商標指定核準注冊的商品或服務項目類別上進行商業性的使用。其中包括外包裝、標簽、廣告宣傳、發票、票據、交易文書、商業往來信件(郵件)、展會使用、印刷品等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2,定期使用,定期整理存檔。
撤三指定提供使用證據的時間為收到通知書的前三年的連續使用證據。由于撤三包含著各種不確定性,商標權人無法預知何時會被提起撤三,故定期使用并將對商標使用的相關資料進行保存留檔,在被提起撤三時就不會手忙腳亂。另外,使用的證據材料最好能夠準備兩份,因為即便在撤三階段商標保住了,對方仍有可能提起撤銷復審,在撤銷復審階段,商標權利人仍需向商評委提交在指定時間內的使用證據。
3、信息變更及時更新。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如果注冊人的地址或者代理組織發生變更,一定要及時向商標局辦理變更登記,以防在被提起撤三時因未收到通知書而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答辯導致商標被撤銷,甚至錯過撤銷復審的補救環節。為防止此類情況出現,公司還可以委托專業代理機構對商標送達公告進行監測,降低風險。
如果你對于商標撤三申請還有理解不了的地方,歡迎撥打400-114-2868咨詢世標網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