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發(fā)布新年號“令和” 卻撞名中國清酒商標
令和,日本新年號。出自《萬葉集·梅之花之歌·序文·32首》中的“于時初春令月,氣淑風和”。2019年4月1日,日本官房長官菅義偉宣布,“令和”被選為日本新年號。2019年5月1日零時,日本將開始啟用“令和”為年號。
本來,日本選擇令和作為新的年號跟中國沒多大的關系,但是查詢商標局網站顯示,早在2017年11月16日,商標申請人劉夕珍就已經申請“令和”商標,主要保護雞尾酒; 利口酒;伏特加酒; 葡萄酒;白蘭地;朗姆酒;白酒;清酒(日本米酒); 米酒;威士忌。商標的專用權期限為2018年10月至2028年10月。
其中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該商標注冊的商標種類居然還包括“日本清酒”。這位劉女士難道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先下手為強,把日本的新年號注冊成商標。
日本共同社稱,雖然不清楚注冊的意圖,但該人除此之外還注冊了大量由2個漢字組成的商標。日本原則上禁止使用新年號作為商品和品牌名稱進行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