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申請時有發生 擬通過法律規范商標注冊行為
據了解,隨著商標注冊程序優化,縮短注冊周期,注冊成本降低,越來越多的人選擇惡意申請來搶注其他合法的商標,以轉讓注冊商標牟利而非實際使用為目的的商標“囤積注冊”行為大量出現。
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高度重視,積極開展立法研究,擬通過完善商標法律制度,形成遏制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行為的長效機制。為在短期內實現目標,在借鑒專利領域非正常申請行為規制措施的基礎上,起草了該部門規章,對商標申請注冊行為加強規范和引導。
據悉,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共有八條,重申了商標法確立的誠信原則和以使用意愿為前提申請商標注冊的導向,規定了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類型及法律后果,提出了規制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行為的具體措施,明確了各級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引導規范商標申請注冊和使用行為的職責。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對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除依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處理之外,可以視情節依法采取懲戒措施。通過非正常申請商標注冊的行為騙取資助扶持、獎勵,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移送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從事非正常商標申請注冊行為的商標代理機構也將依法懲戒。據悉,社會公眾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傳真方式圍繞征求意見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體意見,也可將意見通過信函方式寄至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