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待審期間可以撤回嗎
商標轉讓方和受讓方依照商標法所規定的程序提交書面轉讓申請之后,如果雙方達成了一致撤銷的意見或暫時不履行商標轉讓過戶的事宜,那么就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撤回的請求。請大家注意一點,提出撤回申請的前提是雙方達成了一致,也就是說如果其中有一方不同意撤回申請要求的,那么商標局就會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繼續對轉讓申請的商標進行審查。
當然如果轉讓方態度十分的強烈,那么極有可能就會產生糾紛,給雙方都帶來無法預估的損失和傷害。
建議你們再好好地進行協商,不要存在慪氣或者是賭氣的因素,最后妥善地處理好這件事情。
一般來說,遞交撤銷申請的時間最好是在商標管理局下發核準商標轉讓申請之前;如果雙方達成了共同撤回意愿,并向國家商標局予以確認,那么就可成功地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