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京東為“雙11”商標糾紛從未停止
阿里與京東圍繞“雙11”的大戰一直此起彼伏從未停息。
8月16日,知產北京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北京知產法院就受理了一系列因“雙十一”商標而引發的糾紛,原告北京京東叁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簡稱京東公司)因不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簡稱商評委)作出的商標無效宣告裁定而將其訴至法院,法院依法通知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簡稱阿里巴巴公司)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此次北京知產法院受理的“雙十一”商標共有五件,涉案商標分別為京東公司申請注冊的“雙11.雙11及圖”、“京東雙十一”、“ 雙11.雙11上京東及圖”等五枚商標。阿里巴巴公司于2017年7月26日對訴爭系列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經過審理裁定訴爭系列商標或予以無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務上予以無效宣告。
京東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雙11”已經成為電商行業促銷的重要節點,商標博弈的勝負影響著阿里與京東在該節日中的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