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后,什么時候可以使用商標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商標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合同轉讓、繼受轉讓、因行政命令而發生的轉讓。
根據現行《商標法》四十一條規定:“注冊商標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商標轉讓后,什么時候可以使用商標?
在辦理轉讓手續的時候,就可以做一個授權證明,有了授權證明文件可以先使用的。等6-8個月左右轉讓手續完成了,授權證明就會失效,這個時候商標已經轉到你的名下了。
當商標轉讓被受理后,就可以正常使用商標了。轉讓受理前雖然也可以使用,但是怕遇到商標局下發補正,而轉讓方無法補正或拒絕補正,這樣就會給受讓方的使用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