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山寨不應是網紅餐飲商標的宿命
近日,一家名為“某某喜茶”的飲品店引起不少人的注意。其所屬企業的工作人員稱,該公司花重金從“喜茶”購買了配方,屬于聯合經營。不過“喜茶”方面則表示,目前在北京只有兩家直營店,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合作。媒體注意到,近年來網紅餐飲店被山寨的情況屢有發生,很多品牌的商標公示期往往會成為被山寨的高峰期。(見5月21日《北京青年報》)
這些年來網紅經濟風生水起,誕生了一批網紅級餐飲,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大量的山寨網紅。比如,糕點店“鮑師傅”走紅后,“金典鮑師傅”“至尊鮑師傅”等類似門店也在京城遍地開花;一些已形成連鎖的餐飲品牌,也未能逃過山寨的命運。
網紅餐飲淪為山寨重災區,與網紅經濟本身特點有著很大關系。很多網紅餐飲紅起來往往很迅速。而在走紅之前,不少創業者或出于成本的考慮,或者根本沒有意識,甚至并未料到會如此迅速地走紅,因而往往是“先上馬”再說,并沒有注冊商標。而當紅了之后再注冊商標,卻碰到了“公示期”的問題。
現實中有些山寨者是抱著“撈一筆”的想法,“船小好掉頭”,大不了以后再換個牌子;然而也有一些山寨行為已呈現出資本化和集團化的特點。一些餐飲山寨者對商標有種天然的敏感,一個品牌火了之后,他們會率先查詢商標注冊情況,一旦有機可乘,立即實施山寨行為。他們甚至比創業者更懂得市場,更舍得推廣品牌。讓人哭笑不得的是,有些網紅品牌開始只是蝸居一角,能夠走向全國,往往得益于山寨者的推廣。
有些創業者對如何開發自身IP,既沒有想法也沒有辦法,有時甚至還認為山寨行為在事實上抬高了他們的“身價”,加劇了“網紅效應”,因而對山寨者往往是“掙只眼閉只眼”。眼下,要從根本上遏制山寨現象,創業者必須從一開始就樹立品牌意識,讓創牌與創業同行,不給山寨者留下機會。
網紅餐飲能被山寨成功,還與商標注冊期有很大關系。根據現行《商標法》規定,商標局在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9個月內審查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初步公告,3個月期滿如無異議將核準注冊。這樣,前后加起來就有了一年的空白期。盡管比之過去,現在審查周期已經縮短,但在互聯網背景下,仍要思考有沒有進一步縮短周期的可能性。
山寨不應該是網紅餐飲的宿命。現實中有大量網紅餐飲由于重視品牌建設,避免了被山寨的命運。適應互聯網經濟的特點,創業者進一步提升品牌意識,商標注冊進一步優化服務,網紅餐飲頻被山寨并非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