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琴商標注冊轉讓 怎么轉讓電子琴商標
電子琴是一種鍵盤樂器,其實它就是電子合成器。電子琴其實根本不是一個正確叫法,因為它形似鋼琴,所以就有人叫它電子琴了。實際上正規的叫法應該是電子合成器。
它采用大規模集成電路,大多配置聲音記憶存儲器(波表)。用于存放各類樂器的真實聲音波形并在演奏的時候輸出。常用的電子琴有編曲鍵盤(帶自動伴奏)和合成器(無自動伴奏)兩大類,廣義上的電子琴包括電子鋼琴(數碼鋼琴,區別于電聲鋼琴),多使用五線譜,多為高低音雙行記譜。有時也用中音譜和簡譜、吉他譜。一般用于搖滾樂。
經查詢,電子琴商標屬于第15類商標,保護樂器相關產品,如果是電子琴生產企業,需要注冊或購買該類商標進行保護。
電子琴商標轉讓流程
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國家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文件到發出轉讓受理通知書的時間為1—2個月;
自收到轉讓受理通知書起4—6個月時間,國家商標局對提出轉讓的商標進行審核;
審核通過后刊登核準公告并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