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4月起停止將“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商業(yè)活動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發(fā)布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浙江全省各相關市場主體停止將“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
對“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允許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發(fā)布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浙江全省各相關市場主體停止將“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
對“省著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在2018年3月3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的,允許使用到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