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相似 如何確認侵權?
近日,市民胡先生向本報打來熱線電話咨詢商標侵權的相關問題。“我的企業注冊了商標,前不久有員工離職選擇創業,但是我發現他使用的商標和我們的很相似。”就此事,胡先生咨詢律師,這種行為是否屬于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解答:
《商標法》中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包括
(一)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
(二)復制、摹仿、翻譯他人注冊的馳名商標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作為商標使用,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三)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并且通過該域名進行相關商品交易的電子商務,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就屬于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應依法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