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取名時的一些技巧
眾所周知,一個好的商標稱號能夠幫助企業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甚至有或許決定著企業的久遠發展,但是,不是一切高端大氣上檔次的稱號都能夠作為商標被注冊。我國《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等條款規則了不得作為商標運用或注冊的標志,企業若是運用了國家稱號、國徽、紅十字等不得作為商標運用的標志,或是將產品的通用稱號、缺少顯著性的稱號作為商標注冊,那么將無法經過商標局檢查,終究導致企業商標注冊失利。因而,企業在挑選商標稱號的時候,除了考慮到名字好聽、好記、便于宣傳等影響傳播力的要素之外,更要考慮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獨創性、近似性等專業問題。
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因商標相同或近似而導致的商標注冊失利是最常見的失利原因,因而,在提交商標注冊請求之前,需要仔細查詢商標近似狀況。
企業或個人可經過登錄商標局指定網站或托付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商標近似查詢,經過查詢商標局商標掛號注冊狀況,了解預備請求注冊的商標與他人已注冊或正在注冊的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將會大大下降商標注冊風險,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避免形成時間與金錢的雙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