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要及時
形成商標注冊不成功的原因有許多,除了來自請求人自身的主觀原因,在商標請求過程中也客觀存在著許多無法避免的原因,如查詢盲期、商標檢查的主觀性等等,企業或個人難免會遇到請求被駁回或被異議的狀況,但這并不代表商標“無藥可救”了。
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中規則:“對駁回請求、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請求人。商標注冊請求人不服的,能夠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定委員會請求復審。”成都商標注冊取名的注意事項
也就是說,在程序上,一切被商標局駁回的商標請求,均能夠在規則日期內向商標評定委員會請求駁回復審,要求重新裁定。這相當于給了一切被判“死刑”的商標一個重生的機會。因而,企業或個人在接到了商標被駁回的通知后,切莫悔恨嘆氣,而是要及時做好駁回復審的預備,盡最大努力救活商標!